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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8 点此:573次
在所有支持开放代孕或至少是有限度开放代孕的论据中,“代孕无害代母说”是最经不起推敲和论证的。因为这一学说完全无视和回避医学常识。实际上,从医学上来说,生育行为有很大的危险性,特别是一些高龄产妇,它不仅意味着对身体的损害,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对于代母来说,其接受并头他人提供代孕所需要面对和承受的风险与危害还不止于一般孕妇那样简单。一般孕妇需要承受分娩时的产痛,要面对身体(包括乳房、皮肤、头发以及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等)因为孕育而必然带来的变化以及产后忧郁等心理方面的变化。代孕的妇女往往还需要承受包括药物反应、多胎风险以及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等在内的更多健康风险与损害。所谓的代孕无害代母说显然是对客观事实的严重无视,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而且,孕母对子女所必然具有的母性会令其与代子产生感情,法律允许并支持代孕后将子女交付他人的做法客观上会给代母心理和情感带来伤害。
实际上,代孕对很多女性来说其实并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而恰恰是一种耻辱。代母在其努力抵制代孕耻辱过程中可能会很自然地增强其性别差别感或性别不平等意识。例如,一些印度代母在谈到其工作时,往往都强调其丈夫的道德观及其允
许自己成为代母时的“慷慨”,而对代孕是由女性所从事的有酬劳的工作这一点则没有任何论述。这无疑会强化社会上男尊女卑的观念,有害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实际上,研究显示,做代母的经历对于代母及其家庭来说,可能会被视为一种耻辱。因此,代孕”妇女出于对金钱或其他目的的追求,将自己的身体作为机器出租、出借,既是对人类种族延续过程神圣性的践踏,又是对伟大母爱的亵渎,完全背离了康德“人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作为手段”的绝对道德信条,构成了对自身人格尊严的严重蔑视与侵犯。“代孕”行为实际上将代母的身体视为“生育机器”,使子宫走向工具化和商业化。这对于代母的人格尊严是一种严重的贬低与侵害。就此而言,代孕无害代母说显然亦无法为代孕二分规制说亦即有限度开放代孕说提供足够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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