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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点此:304次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一个个医学难题被攻关,也改变了传统的繁衍方式。人们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不断受到科技发展的影响及新的价值理念的冲击,试管婴儿的数量不断增加,已经成为现实生活中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其权益理应纳入法律保护范围。
在其中错综复杂的血缘关系、伦理关系和法律关系中,爱之晶今天想和大家谈的只是其中一种情况,即丈夫的精子与购买的卵子孕育的试管婴儿、并由他人赛尔号瑞德尔助孕生的孩子与妻子所形成的社会万象法律关系。
是否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助孕所生子女的亲子关系认定我国法律对此缺乏相关规定,理论上主要有血缘说、分娩说、契约说(或称人工生殖目的说)、子女利益**说之四种学说。
血缘说认为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成为子女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其理论依据系基于血缘关系来确定父母身份。
分娩说,认为基于传统民法的“分娩者为母”原则,应根据分娩事实确定助孕子女的母亲。
契约说(或称人工生殖目的说)认为应根据助孕契约,双方在从事此种人工辅助生殖之前已经同意由提供精卵的夫妇成为子女的父母,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决定。
子女利益**说,将人工生殖子女的父母认定视为类似于离婚或未婚男女对子女监护权归属的争执,而以该子女**利益作为最终认定标准。
四种学说立场不同,理论基础不同,最终得到的结论也不同。目前,学术界对此也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
不过,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往往会结合国家的大政方针爱之晶助孕网、考虑大众的接受程度、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对多方利益进行平衡来进行裁判。
是否形成婚生子女关系
爱之晶指出育儿,由于孩子是他人助孕所生,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助孕技术”的规定,雇人助孕产子违反伦理道德,法律所禁优易网止,所以,目前在中国,法律上并不认可助孕所生孩子与妻子之前形成婚生子女的关系。不过,在美国等已将助孕合法化的国家,按照其有关法律,妻子与助孕的孩子之间形成的就是婚生子女关系。当然,在美国目前也并不是所有的助孕行为均合法,而是只有丈夫的精子与他人的卵子孕育的试管婴儿的助孕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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