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9919999145
微信:17027022222
邮箱:kf@daiyun.cn
地址:国内、马来西亚、吉尔吉斯斯坦
发布时间:2022-04-27 点此:628次
代孕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代孕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基因型代孕(Geneticsurrogacy)和妊娠型代孕(Gestational surrogacy)
根据代理孕母与代孕子女是否有血缘关系,可将代孕分为基因型代孕和妊娠型代孕。
基因型代孕,又称传统代孕(Traditional surrogacy)、部分代孕(Partial surrogacy)等,是指代理孕母提供其基因物质,即卵子,因此代孕子女与其有基因联系的代孕。基因型代孕可能是自然怀孕,也可能是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 nation,AI)怀孕。自然怀孕即代理孕母通过与有意向的父亲发生性关系而怀孕,因而也被称为自然代孕。
妊娠型代孕,又称借腹型代孕、完全代孕(Full surroga- cy)等,是指代理孕母不提供其基因物质,因此代孕子女与其无基因联系的代孕。妊娠型代孕通常伴随体外授精技术(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进行,配子通常来源于有意向的父母或其中的一个。
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所需之卵子来自代孕母亲,所生孩子与代孕母亲有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后者则否。裁判要旨显示,基因型的代孕协议违反公序良俗是众多法院的共识,但对妊娠型的代孕协议,个别法院则给予了更多的宽容,认为其并不违背社会公德,是有效的法律行为。这种差异现象在英美更为普遍。对基因型代孕,法院倾向于认可代理孕母的亲权,但对妊娠型代孕,法院则更多地强调保护委托父母的权益,承认协议的有效性。
(二)商业代孕(Commercialsurrogacy)和无偿代孕(Altruistic surrogacy)
根据有意向的父母是否支付代理孕母超出合理费用之外的金钱,代孕可以分为商业代孕和无偿代孕。
商业代孕,又称有偿代孕(For-profit surrogacyarrange ment),是指有意向的父母支付给代理孕母的经济补偿超过“合理费用”的代孕。该经济补偿可能被表述为对遭遇痛苦而进行的补偿,或者简单地被称为代理孕母为怀孕而索要的费用。
无偿代孕,是指有意向的父母无需支付代理孕母任何费用或仅支付其与代孕有关的合理费用的代孕。这种类型的代孕通常发生在有意向的父母和代理孕母是熟人的情形,例如,亲戚关系或朋友关系。
但通常很难对商业代孕和无偿代孕进行明确的区分,因为如何界定“合理费用”,存在极大争议。另外,虽然通常认为,与代孕相关的医疗费用、法律咨询费用、活支出薪资损失等属 合理费用,但对这些费用的具体认定也存在问题。例如,在怀孕之前,代理孕母即处于失业状态,但是如果其索要包括收人损失的合理费用,该代孕是否属于商业代孕?
中文表述 | 英文表述 | 定义 |
---|---|---|
代孕 | Surrogacy | 女性怀着将刚出生的婴儿给他人的意图而怀孕的行为。 |
跨国代孕 | Cross-border surrogacy International surrogacy | 代理孕母和有意向的父母来自不同国家的代孕。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将其更具体的界定为代理孕母和有意向的父母居住在不同国家的人。 |
基因型代孕/ 传统代孕/ 部分代孕 | Genetic surrogacy Traditional surrogacy Partial surrogacy | 代理孕母提供其基因物质,即卵子,因此代孕子女与其有基因联系的代孕。 |
妊娠型代孕 | Gestational surrogacy | 代理孕母不提供其基因物质妊娠型代孕 因此代孕子女与其无基因联系的代孕。 |
商业代孕/ 有偿代孕 | Commercial surrogacy For -profit surrogacy | 有意向的父母支付给代理孕母经济补偿,而该补偿超过“合理费用”的代孕。 |
无偿代孕 | Altruistic surrogacy arrangement | 有意向的父母无需支付代理孕母任何费用或仅支付其与代孕有关的合理费用的代孕。 |
代理孕母 | Surrogate(mother) | 为有意向的父母怀孕生子,并在代孕子女出生后,放弃其父母权利的女性。 |
有意向的父母/ 委托父母 | Intending parent(s) Commissioning parent(s) | 请求他人为其怀孕生子,并有意向在儿童出生后取得其抚养权,成为代孕子女的父母的人。 |
代孕儿童 | The children born as a result of surrogacy | 经代孕而生下的儿童。 |
精子捐献者 | Sperm donor | 为他人孕育子女提供精子的男性。 |
卵子捐献者 | Egg donor | 为他人孕育子女提供卵子的女性。 |
接收国 | Receiving State | 有意向的父母居住国,以及他们将带着代孕子女返回的国家。 |
儿童出生国 | State of the child's birth | 代理孕母生产子女的国家,通儿童出生国常也是代理孕母居住国。 |
法定亲子关系/ 法定父母 | Legal parentage Legal parents | 基于相关法律,获得成为儿童法定亲子关系 “父母”的法定身份的人,基法定父母 于该法律,其将获得所有来自这个身份的权利和义务。 |
血缘亲子关系/ 血缘上的父母 | Genetic parentage Genetic parents | 为孕育的子女提供了基因物质的人。 |
辅助生殖技术 |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 | 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精子、卵子、受精卵、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包括人工授精和体外授精及其各种衍生技术。 |
人工授精 | 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 | 用人工方式将精子引入女性子人工授精宫中,使其受孕成功的方法。 |
体外授精 | 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 | 将在玻璃器皿内培养的受精卵形成早期胚胎,再将其转移到女性子宫着床发展成胎儿直至分娩的技术。 |
上一篇:国内外人类辅助生殖研究现状的评述
下一篇:爱之晶:代孕及其相关概念之界定